高速公路插隊被開罰?
墨鏡哥/車主顧問2023/12/25【車友分享】
車友收到一張罰單
內容是:[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(插入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行駛)
不只被開罰3000元,還記了兩點
車友覺得有點好奇,這開罰的依據到底是甚麼
墨鏡哥這就來說明一下
這開罰的法源依據有以下兩條
詳細條文如下:
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11 條
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11 條
汽車在行駛途中,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,應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,並不得有下列情形:一、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。二、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。三、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。四、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,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。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
1.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,不遵使用限制、禁止、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:
四、未依規定變換車道。
那何謂插入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呢
主要判斷是依據以下兩點
1. 於原車道上暫停,影響原車道之車輛
2. 欲插入之車道,時速低於20KM/H
這邊有友站做好的插圖直接提供給大家參考
由此可知,判斷是否插隊的條件是相當明確的
墨鏡哥也提醒大家,若是不小心錯過匝道或是排隊的車流
請務必注意自身安全
勿於道路上暫停
許多大型車輛都在中外線行駛
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發生憾事
別因為節省五到十分鐘就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
不管有任何問題
都歡迎連繫活體車主手冊 墨鏡哥
圖片出處:
1. 車友提供
2. https://www.gonews.com.tw/car/daily/23156/
標籤
- 高速公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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